可撤销的五种情形如下
1.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。
2.一方以欺诈手段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。
3.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,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。
4.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。
5.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,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的。
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与无效的区别如下
1.行为成立后的效力不同
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撤销前已经生效,在被撤销之前,其法律效果可以对抗除撤销权人以外的任何人。而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法律上当然无效,从一开始即不发生法律效力。
2.主张权利的主体不同
3.行为效果不同
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撤销权人对权利行使拥有选择权,当事人可以选择撤销其行为,也可以通过承认的表示使撤销权消灭。而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则自始无效绝对无效。
4.行使时间不同
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,其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。找法网提醒您,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存在此种限制。
撤销权的行使应具备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条件。从客观方面看,应该具备以下条件
1.债人有使自己的财减少或负担增加的行为。包括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等。
2.债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,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。如果在债权成立之前发生上述行为,此时债权尚不存在,不能认为该行为对债权造成损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