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蒙古包头成立于1998年12月。隶属于包头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,为家二级博物馆。2002年,包头市政府决定搬迁新建一座博物馆,经过五年的建设,2007年7月,占地3.5公顷,建筑面积2.4万方米,造型恢宏气势磅礴的新馆落成,以崭新的面貌迎接各界观众。观众量逐年递增,仅2014年接待馆内外观众就达76万人次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。
包头博物馆LOGO设计稿经馆会研究通过,于日正式启用。LOGO的整体外形为的大写M字形,边缘做残痕处理,M是英文博物馆MUSEUM的第一个字母,代表着博物馆,M字母顶端高低不和边缘的残痕为包头境内秦长城赵长城的象形,寓意着久远的长城文化。心图案为白色的鹿回头图案,造型取自包头市固阳县前公村的鹿回头古代岩画。红色代表热烈向上,时代的奋进。图案下方的横线代表着地线,文字为蒙汉英三种文字的包头博物馆馆名。
馆徽设计者为樊大为。樊大为毕业于内蒙古大学艺术学美术系,现任包头博物馆设计师,二级美术师。馆徽整体图案突出了博物馆行业特点,蕴含丰富的包头元素及久远的地域历史文化。